新華網記者20日從國家標準委獲悉,作為我國首個電梯主要部件報廢國家標準,《電梯主要部件報廢技術條件》將于明年2月正式實施,填補多年來國內外電梯行業缺少電梯報廢相關標準的空白。
截至2014年底,我國在用電梯數量已超過350萬臺。隨著電梯數量不斷增長,運行多年的老舊電梯數量也快速增多,電梯部件功能退化給電梯使用帶來的安全風險日益受到社會各方面關注。
國家標準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由于受設計制造、安裝、維護保養和使用等多種因素影響,電梯整機使用壽命存在很大差異,難以制定電梯整機的判廢標準。通過制定電梯主要部件報廢技術條件,進行報廢與否的判定,再決定電梯整機是否需要報廢,是提高在用電梯安全性的可行途徑。
這項標準規定了“安全保護裝置、緊急救援裝置、井道安全門和活板門、驅動主機、轎廂、層門和轎門、電氣控制裝置”等13項對電梯安全運行影響較大的電梯主要部件報廢技術條件。
這項標準明確將機械損傷(如開裂、變形)、非正常磨損、銹蝕、材料老化、電氣故障、電氣元件破損等6種影響安全運行的失效或潛在失效模式作為部件的報廢技術條件,為存在風險隱患需要報廢部件提供了技術依據。
下一步,國家標準委還將加快推進《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主要部件的報廢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的研制,完善電梯產品的報廢國家標準體系,不斷提升老舊電梯安全運行水平。